当前位置: > 今日焦点
规范临床用药
【发布日期:2021-09-05】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国家卫健委近日印发《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旨在加强我国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不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实现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合理用药目标。
  规程明确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的遴选范围,确定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调整原则、周期和工作程序等。
  规程明确,目录的调整共包括启动调整、地方遴选推荐、专家汇总、公布结果4个阶段。目录更新调整的时间原则上不短于3年,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品种一般为30个。
  规程还要求,对调整出原目录的药品,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继续监控至少满1年,掌握其处方点评、使用量、使用金额等情况,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水平的持续提高。
  国家卫健委表示,对尚未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也要求做好常规临床使用监测工作。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