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黄凤珍)10月28日,记者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获悉,我市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483处,可移动文物18386件(套)。目前,我市相关部门正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力度,取得了新的成效。 据了解,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市、县(区、管委会)均建立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截至今年9月30日,全市共普查50年以上建筑11181座,经专家评审推荐文物建筑15座、历史建筑436座、传统风貌建筑1443座、土楼21座、古树名木建议名录113株、历史环境要素327处、4处荔枝林带、4处历史风貌区。按照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补查和世遗大会“公布一批”工作要求,全市文物保护单位新增省级1处、市级42处、县区级65处,新增市级非遗传承人66人、非遗传承项目76项、新增历史建筑283处,新增省级传统村落7个。相关部门已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控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实施全过程。联合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建立微型消防站建设。对全市105处土木、木石结构文物建筑开展为期4年的白蚁病害防治专项行动,目前已完成第一轮巡查灭杀。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基本完成庙前、坊巷、后街的外立面修缮及地下管网铺设,伯棠医院已修缮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