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小时刑事速裁是检察机关探索为民办实事,减少当事人诉累,快速修复社会关系的重要制度。近日,秀屿区检察院首次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办理一起盗窃案,进一步拓宽48小时刑事速裁案件的适用范围,实现轻微侵财刑事案件“简办、快办、优办”,既提升了服判息诉率,又实现了司法公正与效率的齐抓并进。 经查,2021年10月19日21时许,被告人郭某某到秀屿区山亭镇山柄村“湄陀岩寺”尼姑庵天后殿附近,发现尼姑庵后面一间教室窗户没关,便爬窗进去将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和一个金士顿储存卡盗走(经鉴定,共价值2130元)。后被告人郭某某在网上发布售卖二手电脑的信息,于同月21日将电脑卖出获利2150元。 秀屿区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以盗窃罪对被告人郭某某提起公诉,并考虑其有前科、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提出有期徒刑六个月的量刑建议。秀屿区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郭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