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近日,我市出台《莆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明确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821.05平方千米,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9.87%;全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1858.88平方千米,占全市海域总选划面积的45.32%。 《方案》明确,全市共划分119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环境管控单元随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全国国土调查成果调整予以动态更新。 优先保护单元主要为生态环境重要敏感区域,将要素管控分区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叠加取并集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全市共划分60个,其中陆域27个、海域33个。优先保护单元以严格生态环境为导向,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为经济重点发展区域,将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划分为重点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分51个,其中陆域26个、海域25个。 《方案》明确分区管控要求。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管理要求等,衔接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充许、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1+N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为全市陆域、海域的总体准入要求,“N”为119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准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