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当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何万发陪同莆田市检察院检察官傅庚佳走进司法救助申请人林某汉位于秀屿区埭头的家,看到林某汉的妻子林某珍因交通事故导致全身瘫痪、生活无法自理时,大家知道,一场无情的车祸已致大蚶山下的这家人陷入深度困境。 2021年11月份,莆田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在收到秀屿区埭头镇群众林某汉申请司法救助的材料后,当即主动联系林某汉了解基本情况,并对其宣传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后林某汉分别向市人民检察院、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两级检察院分别受理后,决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和秀屿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办理。两级检察院受理林某汉司法救助申请后的第一时间,办案检察官考虑到被救助人所居乡镇埭头镇路途较远,且该救助对象的妻子林某珍全身瘫痪、无法行动,决定主动下基层了解。11月20日,两级院的办案检察官一行5人驱车两个小时前往林某汉的家中,了解相关情况。 经走访了解到,林某汉、林某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无固定收入,没有生活来源,林某珍因车祸瘫痪后使得原本就生活拮据的家庭更为困难。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救助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为防止林某汉家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等情况的发生,鉴于两级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资金有限,而该案救助申请人林某汉家庭确实困难,市检察院决定向省检察院汇报申请支持,以开展三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再给予林某汉司法救助金进行帮扶。 目前,秀屿区检察院已向区委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金人民币46520元,莆田市检察院已给予申请人救助金人民币70000元,初步缓解了受助人的生活困难。 据了解,近年来,秀屿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为民办实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和市院关于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传递司法温度。2021年至今,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3人,共向区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金11.75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