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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财政资金 “花”出高效益
仙游实施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见成效
【发布日期:2022-02-09】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陈国孟)笔者从仙游县采购办获悉,仙游县坚持实施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采购行为底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依法规范运作的阳光监督防线,既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又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在“阳光”下依法规范运作。
  据了解,去年1—12月,全县共组织实施各类政府采购项目91个,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2610.32万元(不含土地交易及工程),实际成交金额1516.58万元,节约资金1093.74万元,平均节约率达11.15%,让财政资金真正花在刀刃上、花出最大效益来。
  为实现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对财政支出管理“三驾马车”之一的政府采购,2020年初荣获“全国政府采购百强县(2018-2019年度)”的仙游县去年来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共3大类85条具体条款从源头规范采购行为,分别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等四大类适用主体作出禁止性规定,为参与政府采购各方主体行为划定“红线”,形成较为完整的采购管理体系,确保各类企业最大程度参与各类政府采购活动,确保了政府采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该县采购办工作人员陈燕武介绍,该县坚持突出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在年初预算和年度执行中始终严格把关,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好政府采购预算与采购计划的衔接工作,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特别是该县财政局成立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采购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全力清除设置区域性壁垒违规行为,确保招标采购全过程公平公正。
  为强化采购单位和预算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该县推行公开招标备案制。对于采购方式选择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无需再经审核,只需在县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平台上向财政部门备案有关材料即可;同时,加强预算主管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审核工作,强化采购单位和预算主管部门各自的主体责任,全面应用政府采购网络平台,切实解决逃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行为,推动采购工作规范有序、采购项目物有所值、采购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的目标的实现。
  此外,该县在强力推行依法监管和依法采购中坚持“宽进严管”,敢于对“花好钱”较真碰硬,倡导政府采购参与各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诚信守法,着力优化政府采购的市场秩序,构建形成全县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良好生态。
  据悉,该县加大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引导和考核力度,采取“双随机”和“放管服”巡察等方式开展对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监督检查,规范代理机构操作行为,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加强对各方当事人的监督,加大对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的责任追究,对违法违规开展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严肃处理,真正实现对政府采购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筑牢全程监督的“防护墙”,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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