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笔者昨从荔城区商务局获悉,该区日前出台扶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开放招商,促进楼宇经济快速发展。该措施适用对象为荔城区各镇街及园区新引进的符合产业发展需求且不占用土地资源的企业,辖区内现有的楼宇以及后续新建或改建写字楼的招商运营管理公司。 关于新招商项目,该措施提出,在互联网经济平台企业方面,对于灵活用工平台企业等适用税率6%的服务业企业,按照不超过其实际开票营业额的四类标准分别给予办公用房及投资运营等补助;对于网络货运企业等适用税率9%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其实际开票营业额的四类标准分别给予办公用房及投资运营等补助。在建筑施工企业(含劳务派遣)方面,按照不超过实际开票营业额的四类标准分别给予办公用房及投资运营等补助。在商贸企业方面,按照不超过其实际开票销售额的四类标准分别给予办公用房及投资运营等补助。在楼宇项目招商方面,按照不超过其实际开票销售额的三类标准分别对应给予办公用房及投资运营等补助和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招商贡献奖。 对区级经济贡献特别重大且计算奖补存在较大差异的新招商重大项目设立分支机构或重点行业,该措施特别规定,其补助政策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由引进镇街提请区委、区政府专题研究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