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时下,经济发展促使买卖交易更加高效便捷的同时,也容易形成滋生诈骗的“温床”。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 经查,2021年6月,受害人王某经朋友介绍,在微信上与犯罪嫌疑人陈某达成买卖协议,向其转账64万元用于购买“矿机”。第一次交易完成后,王某于2021年7月又向陈某转账90万元用于购买“矿机”。但陈某在收到货款后却迟迟没有发货,而是将货款转移到其他账户上。面对王某的多次催货和要求退款,陈某从未进行回复。根据陈某的供述,陈某向王某谎称已经订货并且告知王某“矿机”涨价,想牟取更高的利益,实则将大部分货款用于个人投资和生活开销。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这种行为已经涉嫌合同诈骗罪。 检察官提醒:网上交易要当心,买卖合同要签订,货到付款须牢记。对于金额较大的货物,最好先收取定金,货到验货无误后,再支付剩余货款,谨防合同诈骗。 通讯员 邹莹莹 黄超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