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杨美钦 通讯员 林佳 唐凌燕) 2月14日0时左右,龙桥消防站接到报警:市政府充电桩有小车冒烟。消防站立即出动人员前往处置,途中与报警人联系,得知小车冒烟暂无明火。 由于停车场出入限制,消防车暂时无法进入,消防救援人员当即携带灭火器前往现场。到场后,只见小车车头及两侧底部有烟冒出,同时伴有异响和异味,消防救援人员判断车辆底盘电池处已起火,扑救难度大,危险因素增加,当即对无关人员进行劝离并拨打附近车主电话让其及时过来驶离。随后,在等待消防车通过门禁的时间内,消防救援人员先利用灭火器对其车头、底盘压制随后打开车门,只见火势已烧至车内。在消防车到达后,消防救援人员当即铺设两把水枪分别对车辆火势进行扑灭,经过40分钟的紧张处置,火势被成功扑灭。为防止复燃,消防救援人员再次对起火点进行了反复检查,在确认隐患完全清除后,收整器材归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