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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的离婚前借款,她该不该还?
【发布日期:2022-02-24】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林黎钦】
  “感谢检察院的公平监督,保护了我的合法权益,也让我看到了生活希望。”近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当事人胡某送来的一面写有“为民办案暖人心 秉公执法伸正义”的锦旗。
  她是谁?为何要感谢?这还要从2013年说起,胡某的前夫黄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向他人借款40万元,后因无力偿还,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法院遂判决黄某与胡某应共同偿还40万元欠款。胡某因银行卡被冻结方得知该判决,其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受案后,本着“小案精办、守护民心”的办案理念依法审查,经委托鉴定,查明涉案证据《借款协议》上的借款人并非胡某所签,承办人员经调阅卷宗,询问当事人了解到黄某与胡某长期夫妻关系不睦,在双方离婚前半年,黄某向他人借款40万元,并伪造胡某的笔迹在《借款协议》上签字,导致胡某无故承担该笔债务,给其生活带来困境。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并作出再审判决,判决撤销原判决。胡某不再承担该笔欠款责任。
  一面锦旗,是一个暖心的瞬间,寥寥数语,传达的是当事人的谢意,是对检察工作的肯定和鼓励。新年伊始,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执法者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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