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 3月7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2022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2022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进一步审查。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通过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并决定将这两份报告提交大会主席团。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国务院提出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十四五”规划纲要目标要求,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更趋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国内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等作了认真分析,在主要任务中作了相应安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主要宏观政策取向、主要任务基本协调匹配,总体可行。建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国务院提出的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收支政策、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基本协调匹配,对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挑战作了认真分析和相应安排,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建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中央预算草案,同时批准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158289.2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限额218185.08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做好2022年计划执行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出五条建议:一是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更好把握调整政策和推进改革的时度效;二是坚决实施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释放内需潜力;三是深入推进改革扩大开放,提升经济增长潜能;四是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五是强化民生兜底保障,统筹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做好2022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提出七条建议:一是进一步增强财政政策效能和可持续性;二是进一步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三是进一步做好重点民生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五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六是进一步推进财税改革和税收立法;七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