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情况下擅自从事药品生意,情节严重的即构成非法经营罪。近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对被告人吴某某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吴某某自2014年至今,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安徽某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等医药公司业务员处购买米非司酮片、缩宫素注射液等药品,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发布广告等方式寻找客户,后通过邮寄的方式销售给浙江省温州市某某泌尿专科门诊部等全国多地专科医院以及张某、韩某某等人,从中赚取差价牟利。民警在其家中当场查扣用于销售的米非司酮片650盒、缩宫素注射液150盒、米索前列醇片805盒、地西泮注射液38盒。现查证被告人吴某某非法经营药品的数额共计人民币1970514元。 检察官提醒,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打击非法倒药行为,除了相关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更需要广大市民的参与,不要和路边或没有资质的不法药贩进行交易。
通讯员 林婧 林俊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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