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3月31日,《莆田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发布,我市出台28条措施,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力渡过难关。 其中,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有12条,包括:落实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政策、落实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政策、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帮扶政策、阶段性下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优化调整企业招工用工补贴政策、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减免房屋租金、降低用水用电成本、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压力、延长政策性融资担保惠企政策期限、提供技术帮扶服务。 工业农业纾困扶持措施有4条,降低工业企业运行成本、加大工业项目投资、支持扩大“莆田枇杷”品牌宣传、支持枇杷线上展销活动。 商贸服务业纾困扶持方面,有5条:实行保供贡献企业奖励、加快消费复苏、推动营利性服务业发展、支持助老服务、指导外贸企业妥善化解纠纷恢复生产。 对文化旅游业纾困的扶持措施有2条,即暂退旅行社全部质保金和支持旅行社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业务。 另外,为提高服务企业水平,提出5条扶持措施:畅通企业诉求通道、推进供应链循环畅通、加强企业信用修复、提高项目审批便利化程度、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用地。 对国家、福建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我市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制定的已有规定与该文件不一致的,以该文件规定为准。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其他支持措施。 据悉,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规定执行期限的措施外,其他措施均执行到今年底。
(徐 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