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合理维权,护航创新》。 “皮皮鲁猪皮肉”“舒克内衣”相信大家听到这些耳熟能详的童话人物和食品、衣物连在一起都不免会感到疑惑,如今这些承载着几代人美好的童年回忆的角色正悄无声息地被“绑架”,诸如上述侵权使用童话角色名称的行为层出不穷,而这些困扰了创造它们的“爸爸”——“童话大王”郑渊洁二十余载岁月。面对郑爷爷的质疑和维权,有人回应不知会构成侵权行为,也有人辩解自己使用的“皮皮鲁”只是音译而非童话角色。数不清的商标案,灭不完的盗版书,甚至时至今日仍有191件商标被抢注,究其缘由,无论是规则意识的缺乏抑或是明知故犯,强词夺理,都应引起我们的深思和发问:我们应如何培养公众对于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意识。 林肯曾说过:“专利制度就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树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首当其冲就是要认识到知识产权对于创造的重要性。尊重版权是有价值的,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免费的可能是最贵的,免费往往导致无人创作与生产,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核心要义正是通过保护创作来推动智力产品生产的可持续性。试想,如果你费尽心血取得的发明创造却得不到法律保护,别人可以无偿地仿制或使用,那么你还会有积极性再去进行下一个发明创造吗?因此,牢固树立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意识至关重要,这既是对创作者的激励,也是对妄图不劳而获的人的驱赶,带动社会勇于、乐于创造。 知识产权保护在我国虽行之未久,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从过去着名作曲家施光南创作的歌曲收入只是十几元,到现在知名作家二月河版权收入超过1000万元;从景泰蓝的生产工艺外泄,成为国人心中之痛,到如今国内价值最高的“红塔山”品牌价值达439亿元人民币……这一切都说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渐入轨道。但仍有侵权者钻法律未及之缝,给原创者带来难以避免的伤害。“夫风生于地,始于青苹之末”,面对盗版侵权产品,倘若我们每个人不能做到坚决抵制,甚至贪图小利乐在其中地使用,便会助长不良之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每个人都应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自觉远离和抵制盗版,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创作者的保护和尊重。 诚然,我们鼓励和支持通过法律来维护知识产权,但维权应有界限,合情理,而不是把维权手段当做谋利工具。近日,河南“逍遥镇”胡辣汤商标维权事件几度登上热搜,引发了网友热议。虽然此次维权事件完全在合法范畴之内,但这种维权却有不合情理之处。这样大范围的维权,就像在“割韭菜”一般,对行业造成了巨大的打击的同时,也为此类法律维权提供了不良的范本。将地方特殊文化作为商标其本质目的在于吸引和指引他人把地方文化做大做强,利用广大人群的力量进行推广,而非为了收取商标使用费,侵权赔偿费。而在风波过后,政府也积极做出反思和改进,完善出台技术指导和行业标准等制度体系,让维权更富有情理,也不让侵权者有漏洞可钻。 世界正在因创新而改变,在这一波澜壮阔的伟大进程中,知识产权制度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居功至伟,愿我们每个人都将规则意识铭记于心,外化于行,以合理维权为创新护航! 谢谢大家!
指导教师:郭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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