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厢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内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自动切断阀等安全装置,存在公共安全隐患问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此,城厢区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职能部门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城市燃气管理监督职责,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加快推进公共用气场所可燃气体报警器及切断阀安装工作,有效遏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检察建议发出后,受到被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议,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并立即对辖区内使用燃气管道的用气场所全面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排查出存在问题的用气场所52家,并开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用户及时整改,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燃气安全涉及方方面面,城厢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后续工作,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通讯员 薛小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