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杨美钦 通讯员 关凌航 马杰)4月14日1时42分,涵江消防救援大队康南消防站接到报警称:涵江区江口镇海星村104号,三轮车着火。接到报警后,消防站迅速出动2辆消防车10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停靠在民房旁的三轮车着火,火势正在猛烈燃烧并向周边蔓延,如不及时控制火势,后果不堪设想。指挥员在了解现场情况后,立即下达作战命令:灭火组迅速出动一支水枪对起火位置进行扑救,并做好现场警戒工作,保证现场救援的稳步进行。现场经过奋力扑救,明火已完全扑灭。随后,消防救援人员对整个车身及周边被火势蔓延至的地方进行浇湿冷却处理,防止火势复燃。最后,在确定无复燃可能后,整理器材归队。 目前,起火原因还在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