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近日,《童话大王》的停刊,想必引起同学们的诧异——“童话大王”郑爷爷怎么了?当我再次见到郑爷爷时是在电视上,他接受记者的采访,以往满是笑容的脸上写满了沧桑与无奈。这位为一代代孩子创造童年快乐的老人,执笔40多年,却已踏上维权之路30年。他在采访中开玩笑般的感慨自己的维权之路怕是得“向天再借五百年”时,令人心酸不已。为此,我不由得为他发出呐喊:打倒侵权“流氓”,还原创一片洁净天空。 林肯曾言:“专利制度就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从经济学常识出发,免费的代价往往是最昂贵的,因为免费的往往导致无人创作与生产。一个社会只囿于原有的知识,而无新发现,谈何发展?因此,只有知识产权得到有效的保护,创新之泉方可源源不断的涌现,社会巨轮方可行稳致远。从概念本身出发,知识产权是基于劳动者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治理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力。创作者付出自己的劳动,难道不应该享有应有的权力与回报吗?正所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反观当下,侵权“流氓”还有很多,而原创者却辛劳奔波于维权之路,甚至没有结果。前有于正、郭敬明抄袭他人,近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起诉知网。令人寒心的是,知网虽“诚恳”接受批评,却紧随其后对赵教授论文进行下架。由此可见,普遍的学术侵权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之路任重而道远! “人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也许,在座的不少同学会觉得侵权离我们很远,与我们无关。因为我们没有专利,没有被侵权的危机,便无抗拒的想法,甚至受益于一些侵权行为,例如盗版的碟片、软件、衣物……但是我希望大家设身处地想一下,如果受害者是你,该会是多么的气愤!在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今天,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我们终将汇聚成陆。知识产权关乎每个公民的利益。 尊重原创与版权,本应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共识。只有把尊重知识版权的意识深植于人们心中,侵权问题才可从根源上解决。究其侵权问题,无非两类:一是缺乏知识产权意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属于侵权;二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原则,为了眼前的利益,不惜伤害他人的权益。对于第一类,政府需要对群众加以思想引领,教育引导,增强其法律意识。对于第二类,则需法律加以约束惩罚。 同时 ,保护知识产权也需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近来,“逍遥镇胡辣汤”“潼光肉夹馍”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虽然,他们的行为合法,但却不合理。没有传授相关的技术经验,却向收入微薄的小营业商店要求收取高昂的“会费”,这是赤裸裸的“割韭菜”行为。好在,有关部门收到相关反映后及时派出工作人员加以调查处理,制止该恶劣行为,还社会一片清气。社会需要法理的理性,也更需要情理的感性。 处于时代的风口浪尖,世界局势瞬息万变,创新已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制胜点。我国已将知识产权划入‘十四五’规划。知识产权的新旋律依然奏响! 愿你我都能挺身而出,做保护知识的“英雄”,共扬时代新旋律! 谢谢大家,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指导老师:郭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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