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财经
我市规范高龄补贴资金发放
【发布日期:2022-05-30】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记者 吴林玉)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近日发出《关于规范高龄补贴资金发放的实施意见》,统一规范全市高龄补贴资金的发放,推进全市“高龄补贴”监督平台项目建设。
  意见明确,高龄补贴对象范围为凡户籍在莆田市辖区,当年满90岁(即当年年份减去出生年份大于等于90)及以上老年人。补助标准方面,对年满90-99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不少于1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对年满100岁及以上老人,按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各县区可根据当地经济情况适时调整补助标准。高龄补贴资金由县区财政承担,并做到专款专用。
  符合条件的对象,当年6月底前在户籍所在地村居进行申报。高龄补贴资金实行每半年发放一次,上半年自当年7月份起发放,下半年自次年1月份起发放。各级卫健部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高龄老人本人开户的银行账户。具体发放程序及办法由各县区按照方便老年人的原则自行制定。
  意见要求,各级卫健、财政和银行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高龄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民政大数据作用,强化高龄补贴对象动态管理,每半年复审一次,对复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超额发放的资金给予追缴。在工作中,发现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违规发放、贪占挪用等情节严重的移送纪委处理。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