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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失业保险十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2-06-06】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陈曦)针对当前市场主体存在的困难,5月30日,我省出台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十条措施,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和扩大就业。
  一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二是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支持参保职工在失业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最高2000元培训补贴。
  三是继续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
  四是继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年以上的设区市,可继续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支出。
  五是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今年有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县(市、区),可对受疫情严重影响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六是大力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符合备付期限条件的统筹地区,可提取累计结余4%的失业保险基金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七是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
  八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统一调整至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90%。
  九是切实防范基金风险。省财政将动用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对基金结余较少、备付期限不足的设区市给予补助。
  十是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持续优化服务,推动更多政策免跑即领、免申即享、免证即办,加快政策红利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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