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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仙游部署“百日行动”
【发布日期:2022-08-0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自7月份以来,仙游县城市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全国燃气安全防范专题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指导乡镇、街道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聚焦公共安全重点整治,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燃气安全事关民生大计、发展大局,对此,各乡镇积极行动,7月15日,枫亭镇组织召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会议”;8月4日,鲤城街道组织召开“燃气安全百日攻坚专项工作会议”,重点开展餐饮用气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仙游县城市管理局也利用燃气激光巡检车和臭剂检测仪开展管道泄漏安全检测。
  本次整治“百日行动”自7月起至10月底结束,各重点任务不分阶段,同步推进、抓紧实施、取得实效。各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要提醒燃气用户依法依规加快整改。各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为保障整治“百日行动”顺利推进,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排查检查、督导督查。仙游县城市管理局呼吁广大市民,夏季高温天气,要时刻关注家庭燃气安全,同时提醒餐饮经营者切实加强用气安全操作,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全面推进餐饮行业用气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李金春)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版,2021年9月1日起实行)第三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第九十九条规定,若未安装,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请各餐饮经营者履行法律义务,主动安装燃气浓度报警器,积极配合整改。市民可上网自行采购有消防认证的报警装置,或向燃气供应公司咨询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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