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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酒驾不知悔改 再次醉驾被抓
【发布日期:2022-08-27】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许秋洪)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员,通常都会痛改前非,但仍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无视交通法规铤而走险。最近,在涵江就有这么一名年轻小伙,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又被查了。
  当晚,住在涵江区的王某开车到荔城区黄石镇与几个朋友聚餐,期间把酒言欢,一直喝到深夜。之后,他们感到还不够尽兴,又到附近一家台球馆切搓技艺。不知不觉已到了次日凌晨2点多。王某见时间太晚了,便与几个朋友告别。
  此时的街头冷冷清清,王某本想叫代驾,但此地较为偏僻,叫代驾可能会等很久。他觉得都这么晚了,应该不会有交警查酒驾,自己酒量不错,开车应没有问题。侥幸心理战胜了理智,他进入驾驶室,启动了引擎。沿着宽阔的国道G228线(白塘街),他驾车一路急行,准备早点回家休息。路上,酒劲开始发作了,困意也阵阵袭来。幸好路上车不多,他强打精神手握方向盘,借着车灯射出的亮光,一路朝着涵江驶去。
  快到白塘湖大门时,他远远发现在前方的路中央出现了一排反光锥,以为是修路所设,没有多想,便径直开了过去。他万万没想到,这正是涵江交警一中队所设的夜查酒驾卡口,等他看清正在值勤的交警,顿时傻眼了。他紧急踩下刹车,想掉头而逃。值勤民警发现异常,立即上前将其控制住。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121mg/100mI。随后,民警将其带到医院,作进一步抽血检测,王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06.9mg/100mI,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在核对其身份信息时发现,其驾驶证为暂扣状态。经进一步询问,王某才如实交待,原来在今年6月份,他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厢交警大队查处过,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此次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在驾驶证暂扣期间违法驾驶。民警依法对王某处于1500元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警方对其刑事立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造成恶性交通事故的,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开展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其中打击酒醉驾违法行为是一项重要的任务。行动以来,全市公安交警严查严管、连续奋战,对酒醉驾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查处了一大批酒醉驾违法人员,有效遏制了此类违法现象。
  下一步,莆田交警将保持严查高压态势,构建全时空、全区域的酒醉驾查处新机制,对酒醉驾违法行为实施精确打击。同时,进一步创新宣传的方式方法,营造全社会拒绝酒醉驾的良好氛围,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后开车必被抓”内植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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