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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罚单来了!
【发布日期:2022-08-29】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莆田市应急管理系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切实查处一批培训制度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培训质量,确保“走过场”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案例1:福建莆田某培训机构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
  2022年8月4日,莆田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福建莆田某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档案管理不规范。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情况:莆田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该机构给予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2022年2月15日,秀屿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名焊接工人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焊接工作,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情况:秀屿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第(七)项规定,对该公司给予0.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3:某食品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2022年3月16日,城厢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电焊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上述行为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
  处罚情况:城厢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公司给予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着重检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制定情况、按计划实施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持证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建立档案情况等,严查企业安全培训“走过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晚报记者 黄凤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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