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许秋洪) “车主您好,您的车在延寿路幸福路路口违规使用喇叭,已被我队采集记录,第一次予以短信警告,若再次交通违法将按规定进行处罚。”这几天,我市个别车主收到这样一条短信。这是荔城交警对他们乱鸣笛行为予以警告、提醒。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有效治理乱鸣笛交通违法行为,降低城市噪音污染,提升城市文明形象,10月12日起,莆田交警首次在城区重点路段增设机动车鸣笛自动抓拍及信息发布系统,对违法鸣笛行为进行抓拍并予以曝光。 据警方介绍,在道路上时不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形,前面的车起步慢了,后面的车就开始拼命按喇叭。有时候行人过马路慢了,司机沉不住气开始不断地鸣笛,催促行人快速通过。甚至偶尔在夜深人静时,窗外都会突然传来阵阵高声鸣笛。驾驶机动车时违规使用喇叭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所引发的噪音影响周围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驾车时乱鸣喇叭的驾驶人,往往存在驾驶情绪急躁的“路怒症”特点,对自身安全驾驶存在很大隐患。 近日,荔城交警大队在市区延寿路幸福路路口安装了机动车鸣笛自动抓拍系统。这是我市首次启动鸣笛抓拍。第一次被采集违规使用喇叭违法行为的车主,将会收到短信警告,若再次出行违规使用喇叭的交通违法将按照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据警方介绍,汽车喇叭的声音大小是有规定的,太小了不管用,太大了扰民。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应设置具有连续发声功能的喇叭,喇叭声级在距车前2m、离地高1.2m处测量时,为90dB(A)~115dB(A)。前面有溜车、逆行、或者在山路、弯道上视野受限,都得按喇叭提醒别人注意。 目前,我市警方对鸣笛抓拍处罚采取了警告曝光不记分的处理方式,这种处罚只是手段,是希望能够帮助司机改掉乱鸣笛习惯。我市交警提醒车主合理使用喇叭,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