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钱碧云 朱琳琳)日前,秀屿公路分中心行政许可所接到下属公路站来电:有施工队在G356线K11+300M右侧(新文路忠门镇琼山路段)挖掘公路用地埋设污水管道。经查阅已办理的许可卷宗,路政人员未找到相关记录,确认该涉路施工行为属于未经许可擅自施工,严重侵犯路产路权。 路政人员当即联系北岸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联合执法。在现场,只见公路用地已被挖出一条十余米的深沟,大量污水管道堆放在边上,没有任何施工警示标志和安全防范措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制止该违法行为,向施工队负责人普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其恢复原状,并到路政服务大厅办理涉路施工审批手续后才可施工。经过路政执法人员的耐心劝导,当事人意识到自身错误,表示将尽快恢复公路用地原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下一步,秀屿公路分中心路政人员将对该事件展开后续跟踪,并加大该路段的巡查频率,确保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