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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指进一步会商部署台风“纳沙”防御工作
【发布日期:2022-10-1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黄凤珍)10月16日下午,市防指组织应急、水利、气象、海渔、海事、宣传、住建、城管、交通、文旅等部门及各县(区、管委会)防指,会商分析研判台风“纳沙”发展趋势和影响,部署相关防御工作。
  会商指出,受台风“纳沙”和冷空气共同影响,此次大风过程持续时间长、风力强、影响范围广。15日20时,市防指已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风险研判,根据气象、海渔部门最新预报,滚动会商研判,跟进调整防御部署,有针对性地落实好海上、沿海、内陆和高海拔地区防风避浪等防御工作。
  会商预测,17-19日,沿海有10-12级东北大风。17-18日,沿海东北风8-9级阵风10-12级,内陆和高海拔地区东北风6-7级阵风8-9级;19日,沿海东北风8-9级阵风10-11级减弱至7-8级阵风9-10级,内陆和高海拔地区东北风6-7级阵风8-9级减弱至5-6级阵风7-8级;20 日,沿海东北风6-7级阵风8-9级,内陆和高海拔地区东北风5-6级阵风7-8级。18日,阴到多云;19-20日,阴到多云。
  会商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全力抓好防御台风各项工作。各级防汛指挥长、各类防汛责任人要坚守岗位,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确保安全。
  沿海养殖渔排上劳动力人员务必于17日10时之前撤离上岸,同时要强化海上管控,严防回港船只擅自出海、上岸人员擅自回流;加强港区内避风渔船、修造船、旅游船、客渡船、危险品船舶和无动力船舶管理;及时关闭滨海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加强巡查,严防游客擅自下海活动;及时停止高空作业,加固高空设施、塔吊、广告牌、宣传展板、行道树、工棚、市政设施等,确保防范到位。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防台风预案要求,提前集结抢险队伍,备足设备和物资,确保一旦灾险情发生,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灾;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时刻保持各项防御工作信息和防汛指令的及时准确、快捷畅通、高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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