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许秋洪)吃烧烤、喝啤酒,本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但是烧烤可以吃,酒后驾驶机动车却是万万“驶”不得。近日,市交警部门就查获这样一起酒驾案件。 12月14日深夜,气温已降到了个位数。此时,涵江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正在路面巡查。当巡逻至荔涵大道沁后村附近路段时,一个路边的烧烤店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只见刚酒足饭饱散场的一群人,或打车,或步行,陆陆续续离开了烧烤摊,唯独有一人在环顾四周后,悄悄走到了一辆小车旁。“莫非是要酒驾?”民警瞬间警觉了起来。但见那人坐上了副驾驶的位置,民警才松了一口气,“他应该是在等代驾吧”。谁知这辆小车突然发动起来,随即驶上了道路。 民警见状立即驾车追上去查看,只见该车副驾驶座上无人,驾驶座上坐的正是刚才从副驾驶位上车的那个人。当该车在前方一红绿灯路口等待绿灯时,民警果断上前拦截,对该驾驶员进行依法盘查。刚打开车门,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面而来。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8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查,该驾驶员为洪某。据洪某交代,当天晚上他与朋友一同到路边烧烤摊小聚,感觉下雨天这么冷交警应该不会查酒驾,而且自己也玩了一招“鱼目混珠”,没想到还是被交警给发现了。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莆田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唯一。希望大家务必摒弃侥幸心理,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