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车市
头盔“新国标”将于7月执行
【发布日期:2023-04-1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是道路交通事故中降低驾乘人员头部伤害的重要装备。今年央视举办的“3·15”晚会上曝光的不少销售劣质头盔的现象,让人触目惊心。
  近日,在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上,集中发布了百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于近期批准发布,将于今年7月起执行的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首次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和乘坐人)头盔类型和技术要求纳入标准,解决了以往无标可依的问题。
  据公安部新闻发言人介绍,我国摩托车保有量已近1亿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亿辆,已成为百姓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降低头部损伤和致死风险。
  将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版国标,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对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将全面替代2010年版的《摩托车乘员头盔》。
  这一标准是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相关技术机构制定。
  发布会上,针对此次标准修订,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适用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本次修订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扩大适用范围,在原有摩托车头盔的基础上,首次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类型和技术要求纳入标准,填补了标准空白,解决了无标可依的问题。
  二是细化产品规格同时,结合中国人的头部形状特征,将头盔尺寸细化产品规格由3类增加至5类,兼顾未成年人和成人的佩戴要求,在头盔形状上提出全盔、3/4半盔、1/2半盔三种类型,适应不同季节的使用需求。此外,提升佩戴的舒适性。
  三是提高了安全要求,如增加护目镜耐磨性、头盔表面强度等指标,完善了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要求。
  ●相关链接
  为什么要实施“新国标”头盔
  目前,市场上各大品牌电动车门店在售或随车赠送的头盔,大多数都无生产厂家标识,无3C合格证,每顶头盔的售价在几十元不等。
  同时,消费者普遍认为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慢(新国标规定时速不超过25公里),遇到突发情况时,自认为有能力及时避险。但遇到事故突发情况时,大大超出了驾驶人应急反应时间,造成不可估量的直接伤害。
  此外,在一些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伤者虽然正确佩戴了头盔,但伤情却较重,是因为其佩戴的电动自行车头盔结构简单,其中缺少了起关键作用的缓冲层内衬,不但无法保护骑车人员的安全,甚至造成了更严重的二次伤害。
  因此,为了不让“救命头盔”沦为“夺命凶器”,首先要有标可依,才能依据该标准对企业的产品实施有效监管。
  (王丹阳)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