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近日2时31分,仙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郊尾中队接到指挥中心的指令:据群众举报,刘某持C1驾驶证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前往仙游县郊尾324国道新和村117公里处。中队民警立即前往群众举报路段。 到达现场后,民警根据信息调查找寻刘某的踪迹,发现该嫌疑车辆与停放在路边的另一辆小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车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而违法嫌疑人并不在车内。民警环顾四周,发现两个路人形迹可疑,吩咐协警一起过去询问,得知是嫌疑车辆车主,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结果为226.17mg/100ml,涉醉后驾驶。 郊尾中队民警对刘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对于其知法犯法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刘某对此后悔不已,表示一定牢记这次教训,保证不再饮酒驾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