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 公告提出,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告要求,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符合要求。相关认证机构应依据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表示,自国六标准发布起,多数企业直接按照国六b标准要求进行产品研发和生产,业内相当于提前实施了国六b标准,国六b车辆占领了市场主要份额。据了解,标准实施至今,轻型车国六b车型占比超过95%,国六b车辆市场占比超过90%。该政策措施是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本着助企纾困的原则,结合当前市场形势,经过充分论证,继2022年底优化轻型车车型拓展原则之后,再次给行业带来实质性纾困解忧的具体体现,将助力汽车市场稳步恢复。 据了解,从2016年12月相关部门发布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计划,到2023年底全面落地,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经历了7年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