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屿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对辖区首例申请经常性跨市、县经营活动进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律师、村干部等参加。经听证,一致意见建议社区矫正机构依法予以批准。 据悉,该名社区矫正对象系民营企业家,曾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宣告缓刑后在秀屿区实行社区矫正。其在接受矫正期间,悔过自新,遵纪守法,表现良好,并将所办的建筑公司经营得越来越好,生意越做越大,不仅已与外地市一家大公司签订了上百万元的零星材料买卖合同,还对接上了一个大工程项目,需要经常往返两地市洽谈工程业务,属于“确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活动的”。此次听证会,不仅保障了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经营发展,还对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