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经验丰富,路过车子看到后视镜灯亮着就知道车门没关可以行窃,于是又把自己送进监狱。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张某已经有过三次盗窃前科,今年三月初的一天,张某骑着车从黄石前往市区找朋友玩,刚好经过富邦学苑4期路边的时候,一辆越野车的后视镜灯亮就知道这辆车没有锁,突然起了盗窃的念头,于是把电动车停在路边,直接过去把车门拉开,在车的中间储物柜内发现了现金,从中拿了2000元出来,便离开,没走两步觉得钱拿太多了,又回车上放了400元回去,后离开。案发后经查,被告人张某共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检察官提示:防人之心不可无,车主在下车时应检查好车门车窗是否关好,不给小偷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