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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集体获评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发布日期:2023-09-22】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傅赐明)近日,由共青团中央等23家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命名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并进行星级认定的决定》,公布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获评集体名单,我市有4个集体上榜。

   此次我市上榜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的4个集体分别为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镇海派出所、莆田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一大队获评公安系统“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秀屿港务站获评交通运输系统“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获评税务系统“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

   据悉,此次被命名的集体是各行各业先进青年集体的典型代表。他们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高超的职业技能、优良的工作作风和突出的岗位业绩,在政务服务、商业服务、社会服务、科技创新、工程建设等各行业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有形有效的主题实践活动,为推动行业发展、促进青年成长、弘扬文明风尚作出了积极贡献,集中展现了新时代中国职业青年的昂扬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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