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财经
莆田国寿以案说保险:轻信他人言 错失保障悔不及
【发布日期:2023-09-21】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林潮烯】

【案例介绍】

2023年初,L女士在体检中发现乳腺结节,后不幸确诊罹患乳腺癌面临高额的医疗费用,L女士想起自己有一份保额2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连忙带着病历前往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临柜后,L女士方得知该保险的投保人其丈夫W先生已在2022年就办理了保单退保,现保险合同效力已终止。由于保险事故未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无法理赔。

L女士向其丈夫了解,其丈夫W先生表示之前听信了一位朋友的“建议”,鼓吹保险无用论,故信之认为投保重疾险无用,在2022年8月份将其夫妻投保的重大疾病保险进行退保。

【案例分析】

本案中W先生有权利退保,退保是投保人的权利,但退保将导致保险合同终止,退保后被保险人享有的保险权益因此丧失,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相应责任,进而导致风险来临时保险消费者及家庭将处于独自面对所有风险的处境。

【风险提示】

保险的功能和意义在于可以提供必要的保障、进行风险规划、合理配置资金以及提供必要的保障;降低风险损失,有效抵御风险,进行风险规划,提前转移可能的风险;合理配置资金,保险也具有一定的投资性能以相对较少的保费,换取较高的保额,能使得被保险人获得更好的保障。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焦点图片
  • 市总工会助力木兰溪生态文明发展项目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 湄洲岛生态低碳发展案例再次亮相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 大爱和平 文明互鉴 第九届世界妈祖文化论坛在湄洲岛举行
  • 灵华线羊角寨隧道上演“紧急救援”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