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林玉)记者昨日获悉,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我省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给予每人3000元的岗位补贴。受理期限截至2024年3月31日。 据了解,补贴对象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023年度技工院校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参加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之前需无相关参保缴费记录)。申领时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2023年毕业的需在取得毕业证书日期之后计算)。 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岗位补贴(一次性发放3000元/人)。 毕业生可携带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前往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或通过“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个人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线上渠道申领。 已享受2023年度新增岗位补贴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经办机构审核时符合条件人员需正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