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实要走了,已到了图书馆的出口处。突然,我好似看到了好久没看到的一名老者。我不认识他,但他却让我升起了久违的亲切和敬畏。 怎么形容他呢?他满头白发满脸褶皱却精神矍铄,寸板头干脆利落,紧抿着双唇,皮肤黝黑,眼神坚毅,身形消瘦却身板挺直,走路稳健轻盈。最能引起我注意的是,他穿着灰黑色的中山装,好似从上个世纪穿越而来。 我立即从出口处折回重新落座,只为远远地感受着老者的仙风道骨。他在书架间款款前行,小心翼翼地拿起书本又轻轻放下,庄重又挑剔。他选好了书,坐在长凳上拿出了笔记本和笔,鼻梁上架起一副眼镜。他的后背没有靠在椅背上,笔直的坐姿,认真摘抄笔记的身影,把我的思绪也带回到了上个世纪。 上个世纪,我的阿公还在世。他身形清瘦,剪着寸板头,做事细致有条理,夏天喜欢穿麻布大褂,秋冬喜欢穿长衫或中山装。不曾上过学的他却写得一手好毛笔字,他亲手摘抄的几本佛经至今仍保存如新。他喜欢诗词歌赋,乡里有对联集、戏曲唱本,民俗歌词本等他都喜欢认真誊抄,反复吟咏。他喜欢读书写字,也喜欢读书写字的后辈。那时我上小学二年级,他拿一个字考我怎么读?什么意思?我看了看,很认真地“教”他——“这个字念wa,提手旁表示用手干活的意思,注意右下角不能写成九……”他像小学生似的一丝不苟努力“学”着,最后“哦”得一声表示终于学会。 记忆的轮轴再往前推送,那时我大概五岁。新盖的石头屋里,阿公把我高高举起,骑在他的脖颈之上,我当时又兴奋又害怕,“哇哇”叫着;农闲的午后他把我缓缓抱起,用胡子拉碴的下巴刺我粉嫩的小脸,我只觉得又痒又好玩,“嘻嘻”笑着;停电的夜晚,昏黄的煤油灯旁,他跷起二郎腿只为给我当滑滑梯,从膝盖到脚趾尖,一次又一次的滑行,我不疲不倦,“哈哈”闹着……淘气的表姐妹们犯了错常常需要甩锅给我。事后他们安抚我说:“因为把责任推给你,阿公也不会责罚,对你没损失。换成我们就不同了”。 阿公七十岁那年得了重病,终日不停咳嗽。有一天他把我拉到跟前严肃而悲伤地说:“英子啊,我要走了,以后你要做个孝顺的好孩子……”我似懂非懂,看着他只剩皮包骨头的身躯只知道哭。 岁月蹭我两鬓霜,红尘赐我一身伤。快四十年过去了,眼前的这位老者瞬间唤醒了我尘封的记忆,原来我也曾只是个被人偏爱,被人捧在手心疼爱的小女孩。忙碌的生活中,我鲜有空暇再忆起当年的天伦之乐。懵懂的小女孩已是银丝点点的中年大妈,在体制内畏畏缩缩,在围城中磕磕绊绊。尘归尘,土归土,那个呼唤我乳名的老者已驾鹤归西,似乎一切过去都不复存在,好似一场甜美的梦,直至在茫茫人海里突然遇见一个跟他长得很像的人。想起他,想起最初的自己。 似重逢,却不敢靠前多看一眼。 似陌路,却不舍转身少看一眼。 是他,又不是他。他的点点滴滴,他的音容笑貌像电影回放在我的脑海。在这样一个不经意的时间,不经意的地点,那张眉目相似的脸,那个身姿挺拔的背影,那套他也爱穿的中山装……一切让我恍惚如昨——恍惚间再次抬头,老者的座位已然空空如也。 他走了。 他留在我永恒的记忆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