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调解化纠纷 司法便民有温度
【发布日期:2023-10-20】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黄建廷 谢婷】

   “非常感谢法官和调解员始终热情、专业地做调解工作!原来调解可以这么便民。”被告诚挚地和法官道谢。

   近日,秀屿区人民法院通过在线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诉讼标的110万元的合同纠纷。

   原告林某和被告谢某因生意上的业务往来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经过双方结算并协商后,谢某出具结算欠条。后林某多次向谢某催讨债务无果,致诉。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多年的合作伙伴,若最终“对簿公堂”可能会使原本已经紧张的关系变得更加难以修复,故决定采取先行调解的方式尝试化解纠纷,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

   调解员首先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在调解员与谢某的沟通中,谢某一直对具体的还款时间和金额有所顾虑。为避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时间拖延而减损,本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原则,法官及时与谢某取得联系,从法理上耐心、细致地进行沟通。

   法官了解到,谢某家里老人重病需要他贴身照顾,通过线下方式到法院参加诉讼活动存在较大障碍。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提升司法效率,法官和书记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利用互联网进行诉讼活动,并详细地为他们讲解线上调解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庭审日期届至,双方通过掌上法庭进行在线调解,隔空对话。

   调解过程中,法官对谢某释法明理:“依法归还欠款是债务人应尽的义务。若经法院生效文书确认债务后仍然未偿还欠款,一旦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你有可能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次失信,处处受阻,得不偿失。”法官同时引导谢某换位思考问题,“你俩一起合作了这么久,互相也熟悉,最近林某需要资金周转所以着急。”调解员也融入情理与林某沟通:“谢某家中确有长辈患病,生意经营也遇到困难,资金缺口较大,所以无法一次性归还欠款,他希望你能多给予一点时间。”

   最终,在法官、书记员、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林某和谢某成功签订了调解协议,谢某自愿分四期归还110万元欠款。同时,双方达成和解,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至此,这起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圆满完成,达成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

   该起纠纷的成功调解,是秀屿法院牢牢把握能动司法理念,扎实开展为民司法举措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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