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矫正对象遵守禁止令
【发布日期:2023-11-22】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于 岚】
近日,为了规范刑罚执行,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禁止令情况进行检察监督。 我国法律规定,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或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该院通过查阅刑事判决文书、比对一体化平台信息、查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走访了解就业动态等方式,核查目前在册27名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禁止令的情况以及社区矫正机构执行活动,监督禁止令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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