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陈曦)网络诈骗在生活中屡见不鲜、花样繁多,各种手段让人防不胜防,而“帮信罪”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帮凶”。 “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 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我们先从一起案例说起。2022年12月,家住百善镇的王某(化名)听朋友介绍,如果把身份证、银行卡等借给别人使用,可以赚取一些中间费,但别人具体做什么王某并不知情,然而朋友信誓旦旦地表示,只是出借,自己也没做骗人或者违法的事情,不会有事的,还能赚点生活费,王某便动了心。在朋友的介绍下,王某将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及相关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协助他人刷脸验证转账。经查询,王某名下多张银行卡共计进账39万余元,出账38万余元,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3件,直接关联被害人资金4万元。王某从中非法获利8000元。2023年1月,王某被公安民警抓获。2023年6月,王某被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