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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枫桥经验” 化解7年“难事”
【发布日期:2024-04-02】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林黎钦】

   “太感谢了,纠纷和解了,看病和生活困难问题也得到解决,积压在心里多年的重担也疏解了。”日前,秀屿区检察院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社区矫正对象蒋某送来一面印有“用心用情办实事 能动履职暖人心”的锦旗。

   这面锦旗的由来,还要追溯到2016年。社区矫正对象蒋某原系某公司法人,曾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获刑,因患病监外执行,实行社区矫正,需按要求定时向监管部门“打卡”。

   在此前的另一起案件中,杨某夫妇因拖欠蒋某货款,他一直讨要未果,便将杨某夫妇起诉至秀屿区法院。法院经调查发现,杨某夫妇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秀屿区检察院陈国飞副检察长在日常履职监督中发现,蒋某因尿毒症治疗,需长期服药等,影响日常规定的时间段打卡,且面临就医困境亟需大笔经济,而对已判决生效的合法债权又尚未执行到位,在矫正期间存在情绪不稳定,曾多次出现对现实不满情绪。

   本着个性化教育及为民服务初心,秀屿区检察院经分析研判成立了特殊的办案组,分管副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刑事执行和民事检察部门各一名检察人员,多措并举展开调查。

   办案组联合社区矫正机构深入蒋某家中及其村居,了解当事人身体状况、日常表现及经济来源等,沟通引导其树立健康积极思想。同时,调取蒋某的信息台账,了解其刑事执行情况、病情复查情况、民事执行难问题及接受矫正期间的表现等。此外,启动民事检察监督,通过调阅法院卷宗、实地走访和电话调查等详细核实民事执行情况、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法院终结本次执行原因等,为后续的精准监督奠定基础。

   经过多方位监督、一体化推进、多次书面建议并多渠道沟通协调,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今年2月6日,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民事执行和解协议并予以履行,使长达7年的民事执行纠纷得到和解,及时解决了蒋某面临的就医及生活困难问题,将社会苗头性、倾向性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于是,便出现开头那动人的一幕。当日,秀屿区检察院在办理蒋某执行监督一案中,借助“枫桥经验”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执行申请人蒋某将锦旗送到秀屿区检察院,用淳朴的方式表达了对检察官秉公执法、依法办案、心系群众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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