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3月11日,涉案的张某某、李某、马某某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全部抓获。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3月21日,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3人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故意杀人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近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检察机关将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力度。 什么是核准追诉? 由于邯郸初中生被害案的三名未成年嫌疑人处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年龄段,按规定,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才能追诉。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款规定是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款,对刑事责任年龄做出了一种下调,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满足特定条件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后,可追究刑事责任。 核准追诉后,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陈丽莎律师告诉记者,结合目前公布的案件信息,可初步判断,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最高检核准追诉后,将面临承担《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基本刑的刑事责任,但是不适用死刑。如果三名犯罪嫌疑人之间存在主从犯的情况,那么从犯的刑事责任有可能在有期徒刑内解决。 同时,《刑事诉讼法》第286条对于未成年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情形,规定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邯郸被害初中生家属发声:可能错失了孩子的求救信号 近日,河北邯郸肥乡区警方初步认定“邯郸初中生被杀案”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案件。 事发后的第八天,被害初中生父亲王士坡终于见到了儿子。3月18日凌晨,在他和律师的全程见证下,警方对孩子的遗体进行了尸检。 如果不是凭身上的衣服,他不愿把眼前的一切和自家孩子联系起来。在律师的陪同下,王士坡咬着牙坚持看完了尸检的全过程。他想知道,儿子在生命的最后,究竟遭遇了什么。 解剖结束的当天,记者再次见到了王士坡。原本总是回避镜头的他,决定直面我们接受视频采访。他要弄清真相,给儿子讨一个公道。 家人一度担心王士坡看完儿子尸检后,精神会垮掉。但他坚定地说,现在还没有到可以脆弱的时候。等给儿子讨回公道,“再躺个三天三夜”。 警方还透露,为了掩埋尸体,犯罪嫌疑人分两次在废弃大棚内挖掘,被害人尸体掩埋地坑深56厘米,目前未发现有成人参与作案。 目前,肥乡区公安分局成立了由60多人组成的专案组侦办此案。 曾想送孩子18岁去当兵 王士坡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曾跟孩子说18岁去当兵,他非常高兴,还给他看了阅兵的视频,看军人走姿,跟他聊规划聊未来。但现在什么都不用了……” 在谈到孩子是否提过在学校中被欺负时,父亲王士坡表示孩子从没提过在学校里被欺负。他说孩子曾发朋友圈称“梦见从学校楼顶上跳下来”。 家人之后问他是否在学校里被人欺负了?孩子却说没有。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现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将对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王士坡回忆,儿子在案发前还在家洗衣服收拾屋子,并打电话给他问要不要留冰箱里的菜。 在采访中,被害人姑姑提到,孩子在此前有表现过不愿意去上学的意愿,家长可能错失了孩子释放求救的信号。对此,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陈双红提醒,家长要时刻关注孩子在学校活动情况,以免失去最佳观察时间。 据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