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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迷人眼 不慎酿惨案
【发布日期:2024-04-11】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蔡木明 黄鹏莉】

   开着货车送完货的回家路上,被太阳光晃了一下眼睛,没料到就撞上了人。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蔡某提起公诉。

   被告人蔡某,莆田籍男子,是一个超市的送货人员。2023年12月底的一个早晨,蔡某开着货车送完货准备返回超市,此时天渐渐亮了起来,路上的人和车都不多。当太阳光直射到蔡某的眼睛里,使蔡某有点慌神,途经华亭一鞋厂门口时,蔡某伸手挡了一下眼睛,但仍没有减速,突然便撞上了骑自行车的被害人,直到撞上时蔡某才发现前方有人横穿马路。于是立即下车查看、报警并拨打120,可惜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蔡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检察官提醒:开车上路不可掉以轻心,需时刻关注路况与周边环境;行人与骑手横穿马路时要注意避让大车,避免惨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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