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货车送完货的回家路上,被太阳光晃了一下眼睛,没料到就撞上了人。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蔡某提起公诉。 被告人蔡某,莆田籍男子,是一个超市的送货人员。2023年12月底的一个早晨,蔡某开着货车送完货准备返回超市,此时天渐渐亮了起来,路上的人和车都不多。当太阳光直射到蔡某的眼睛里,使蔡某有点慌神,途经华亭一鞋厂门口时,蔡某伸手挡了一下眼睛,但仍没有减速,突然便撞上了骑自行车的被害人,直到撞上时蔡某才发现前方有人横穿马路。于是立即下车查看、报警并拨打120,可惜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蔡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检察官提醒:开车上路不可掉以轻心,需时刻关注路况与周边环境;行人与骑手横穿马路时要注意避让大车,避免惨剧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