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我市普惠性托育机构托育费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已经公布,适用于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并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 根据市卫健委公布的信息显示,我市按县区(管委会),分别明确了托育费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其中,“托大班”最高限价方面,秀屿、湄洲岛、北岸均为每人每月1500元,仙游为1600元,涵江为1700元,荔城、城厢均为2000元;“托小班”最高限价方面,秀屿、湄洲岛、北岸均为1600元,仙游为1700元,涵江为1800元,荔城、城厢均为2100元;“乳儿班”最高限价方面,秀屿、湄洲岛、北岸均为2100元,仙游为2200元,涵江为2300元,荔城、城厢均为2600元。半日托按照不高于全日托60%的标准收取,须在入托时约定。 据了解,托育机构收费项目包括托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托育费是指托育机构按国家规范要求为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收取的费用。服务性收费是指托育机构完成正常托育服务外,为婴幼儿提供的由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伙食费、延时托管服务费。代收费是指托育机构为方便婴幼儿学习和生活,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包括床上用品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费、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托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管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家长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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