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陶先生希望用现金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却遭到了沈阳市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拒绝。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无法收取现金,可以使用微信或支付宝缴费,如果不会,可以让子女代缴。陶先生多次投诉,最终沈河区税务局收取了现金。 然而,陶先生的经历,还并非个例。日前,据央广中国之声记者调查发现,全国多地政务服务中心都有明确拒收现金的现象,工作人员给出的解决方案,大多是找年轻人帮忙缴费。 人民币现金作为国家法定货币,是最基础、最根本的支付工具,本应畅通无阻。但近年来,随着移动支付快速发展,现金支付反而成了“场景限定”,人为制造了新的数字鸿沟,将部分群体排除在外。 如今,政务服务部门也被爆出拒收现金,产生的不良示范效应更值得警惕——连政府部门都不收,又凭什么要求其他经营主体不得拒收现金? 拒收现金,看上去是小事,实则是违法行为。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法律掷地有声、不容挑战,无论有何理由都不能剥夺人们的现金使用权。 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部门或单位,在推广数字政务时,应充分考虑老年人等不会使用智能设备的人群,以及可能出现的如电力、网络故障等突发情况,满足公众现金支付需求。 而报道提及的多地政务服务中心,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作为公共服务部门,理应向民众提供无差别服务,却以“没有保险柜”没地方存钱为由,公然拒收办事民众现金。其行为不但违反法律法规,也背离了为民服务的角色定位。 人为制造的现金“支付壁垒”必须打破。2023年10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并表示将在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对行政事业、公共服务、大中型商户进行重点关注,对不正当竞争、恶意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就在今年5月6日,人民银行还对多起拒收人民币现金典型案例进行了公示。值得注意的是,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经营主体,除了人们日常生活消费场景,也不乏大型央企和社会公用事业部门。 人民银行进行这样的专项整治和社会公示,明确“拒收现金违法”及其法律后果,既是必要的纠偏,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拒收现金违法的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