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民生
多次偷越国(边)境 “淘金”梦碎陷囹圄
【发布日期:2024-05-15】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方园】

  2019年5月起,邹某听信网友“小白”(另案处理)称缅甸做生意能“赚大钱”,便策划偷渡去缅甸和“小白”共同经营牛肉店。同月29日,邹某由“蛇头”安排进入缅甸境内。直到同年7月中旬,因缺少资金,牛肉店开不起来,其又按“蛇头”安排偷渡回国筹钱。11月,在筹够经营牛肉店资金后,又以上述相同的方式偷渡至缅甸境内。同年12月中旬,为回家过年,邹某再次偷渡回国。2020年2月初,邹某以上述相同的方式偷渡至缅甸境内,在当地酒店、超市打工。直至2021年11月,从南伞口岸国门自首回国。

  邹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荔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对邹某提起公诉。荔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邹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逃避接受边防检查,偷越国(边)境共计五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结合其自首、悔罪等表现,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被告人邹某犯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近年来,有些人受不住“境外务工,月入过万”的诱惑,偷越国(边)境赴境外“打黑工”“赚大钱”,但往往发财梦破碎,且可能受到刑事处罚。非法偷越国(边)境是对我国国(边)境管理秩序的侵犯,广大务工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合法证件出境,共同维护安定有序的国(边)境管理秩序。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