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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绘就司法护航生态好“枫”景
【发布日期:2024-06-06】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徐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涵江法院联合区检察院以“巡回法庭+普法宣传”的方式,开展湿地保护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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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


巡回法庭  以案释法

       6月4日,涵江法院到蓝色海湾·木兰溪流域(暨入海口)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巡回审判一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部分干警和周边群众到场旁听。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在法庭辩论环节结束后,庭审并未直接进入最后陈述阶段,而是引入法庭教育环节。

       被告人胡某使用禁用工具诱捕器和禁用方法捕鸟网上山猎捕三只画眉鸟,欲带回家饲养,在下山途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被告人胡某捕获的三只鸟属于雀形目噪鹃科画眉,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价值人民币1.5万元。检察机关以胡某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被告人就案件事实、证据、量刑等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认罪认罚。主审法官、检察官结合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特点开展了法庭教育,发挥巡回法庭“前端末梢”作用,扩大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社会影响力和生态法治宣传覆盖面。

       在法官和检察官的法庭教育后,被告人当庭签订《承诺书》,并宣读:“我以前不懂法,没想到自己行为触犯法律。本人真心认罪悔罪,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亲身经历向同村村民宣传环境保护法律知识,保护珍稀鸟类,努力做一名‘环保卫士’。”

       旁听群众纷纷表示,法官把法庭开到老百姓身边,让广大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以案为戒,拒绝狩猎、买卖、食用野生动物,不能有侥幸心理,自觉保护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好生态环境。

       这是涵江法院首次将法庭教育融入生态庭审,以案释法,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也是践行现代生态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普法宣传 唤醒意识

       当天,涵江法院法官还走进萝苜田普法研学基地,为涵西中心小学学生们上环境保护课。

       “同学们,大家知道湿地吗?”法院干警以有奖问答的模式开场,孩子们踊跃举手发言,发表自己的想法。对于孩子们充满童真的、模糊的描述,干警们细致地讲解世界环境日的由来,并围绕世界环境日的主题,宣传湿地功能和作用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环保意识,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行动者。

       随后,干警们与孩子们一起DIY环保购物袋,经过剪、拼、接、粘一系列操作,一件件废弃物品“改头换面”,变成实用的环保袋,充分展现环保的意义。孩子们纷纷表示,要从身边小事做起,用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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