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涵江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全体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认真研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有关廉洁纪律方面的规定。院党组书记、院长林青山主持会议并作强调。 会上,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余铮清领学人民日报文章《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院党组成员、政治部副主任叶欣传达《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区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姚丹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八章。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廉洁纪律”专题开展交流研讨。他们表示,每一个司法裁决都将作用于社会,公正的司法裁决方能起到惩恶扬善、激浊扬清的社会反响。作为法院干警,将始终恪守廉洁底线、秉持初心公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 一、是自觉强化党纪法规学习,知其不可为。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检视自身在执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 二、是突出提质增效结果导向,知其有所为。党纪学习教育不仅要搞清楚不能干什么,更重要的是要明白应当干什么、怎么干。要在落实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抓前端、治未病”的有效举措、贯彻院庭长阅核制度等方面真正做实做细,通过检视整改激发能动履职的内生动力。 三、是贯通协调各类监督手段,杜绝乱作为。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压紧各方责任。深化运用“清风”系统,加强廉政风险隐患动态监测,抓好“三个规定”的填报工作。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确保司法过程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展现给广大人民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