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陈曦)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实施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 》,将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管理,提升基础教育治理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 《通知》明确,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主要从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等三个方面进行重点规范整治。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规范管理年”行动作为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好“八个一”举措。 实施一揽子规范管理举措。健全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办学治校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开展一次全面自查整改。要对照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整治重点和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开展自查整改。 开展一轮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区域基础教育战线干部队伍和教师、教研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建立一套声誉评价制度。各级要及时建立基础教育办学治校声誉评价体系,作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参考。 建设一批规范办学基地校。建设一批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基地校,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建立一个监督曝光机制。广泛接受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 《通知》明确了12项规范管理负面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