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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用“平台+机制”力促出清 多年终本系列旧案一朝化解
【发布日期:2024-07-04】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陈某一与陈某二、田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年12月经生效判决,陈某二、田某某应归还陈某1借款10万元及相应利息。2016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中,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涵江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实地走访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陈某二、田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遂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予以结案。案件终本后,在每半年统一对终本案件进行财产复查的工作中,涵江法院仍未查获陈某二、田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线下集约受理+线上智能流转

助力执行决策精准高质

2024年5月27日,涵江法院执行服务中心接到来电,申请执行人陈某一焦急地表示“我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但联系不上执行法官,我该怎么向他报告”。“您是哪个案件,发现了什么线索,不用着急,可以跟我讲,后续会统一整合录入系统”,涵江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当场查询并向陈某一反馈了案件进展,同时指导陈某一提供了有效财产线索和人员信息轨迹,通过执行诉求管理系统登记下来。

当日,执行经办干警外勤归来登陆执行诉求管理系统后台看到陈某一的诉求件后,立即对案情执况进行了核查,并依托数据碰撞、比对、分析,发现了陈某二、田某某在本院还另有三件作为被执行人的终本旧案且未有按照法律规定在指定期限内如实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违反了财产报告令,符合司法拘留的条件。涵江法院经充分研判后迅速整合力量部署拘留行动。5月28日,执行干警成功对被执行人田某某实施了司法拘留。

“院所联动”坚持全程化解  

促推系列旧案实质化解

强制拘留只是手段,案结事了才是目的。为把握住矛盾纠纷化解的黄金时间和最佳契机,涵江法院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启动“法院+拘留所”执行联动机制,送拘途中第一时间向拘留所通报被拘留人相关信息和案件情况,便于管教民警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谈话教育。同时,执行干警主动做好与拘留所的对接,利用送拘到所和远程视频连线的不同场景,通过监所特殊的威慑力,协同管教民警开展拘中化解工作,帮助田某某算好“法律账、经济账”。

在“院所”的共同努力下,原本固执的田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和法律后果,5月29日通过拘留所远程视频与其家属取得联系,并向执行干警表态愿意清偿欠款。于是,执行干警与拘留所民警立即进行双向联动,抓住时机组织田某某与四个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在线调解,并居中引导协商合适的还款方案。经过一天的工作,最终田某某与四个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由田某某家属当场履行完毕全部欠款合计56万元并顺利结案。5月30日上午,执行干警给田某某办理了提前解除拘留手续。

为最大限度兑现终本旧案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涵江法院在推进“终本清仓”过程中坚持抓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不断强化执行工作的创新力度,充分发挥线下集约受理+线上智能流转的智慧辅助执行模式和“法院+拘留所”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的优势作用,持续推动“终本清仓”工作走深走实,让更多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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