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治
营造和谐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2024-07-11】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李金春 林辉】

  晚报讯 近日,度尾镇度峰社区余某报警称,有一只不知名大鸟飞入其家中后,无法自行飞走。接报后,度尾派出所立即启动生态警务联勤联动机制,通知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民警与度尾镇林业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赶往现场处置。

微信图片_20240710151358.jpg

  经现场检查确认,该大鸟为野生动物池鹭,体表未见受伤,状态良好。后民警与动物保护工作站人员对池鹭进行喂食后,根据池鹭的生活习性,于当天下午在水库区草水丰盛区域将其放生。

  为了守护好生态环境,公安机关提醒:常见的鹭科鸟类有大白鹭、中白鹭、小白鹭、夜鹭、灰鹭、池鹭等,其中不少属国家保护动物,该鸟类喜欢在树荫、草丛、溪流旁等阴凉场所生活栖息。居民朋友们在遇到鹭科鸟类时,不要惊扰和靠近,也不得擅自捕捉、追逐,以免被追责。遇到受伤的鹭科鸟类,可拨打110报警电话寻求相关部门帮助。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