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贺拉斯 最近又把《活着》重新读了一遍,合上书的时候无意中看到我以前留下来的旁注,我用铅笔在扉页上写了一句“谁无暴风劲雨时,守得云开见月明”。读罢好像又有不同的感受,依旧热泪盈眶。 网上有人说,余华把快乐留给自己,把痛苦留给读者。这本书的英文版把“活着”翻译成“To live”,“to do”语法结构在英语中表达动作的目的,可以理解成“为了活着”,赋予了“活着”这个动作更生动的意义。摘录序里的一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每次翻阅这本书,就是为了找寻生命的力量,鼓励我往前走,读完后总是感慨文字的力量如此强大。 书里的主人公福贵在他生命里也是留下了“满纸荒唐言”的一页,败光家产,气死父亲,从龙二来收了他家老宅之后,他开始了他的救赎之旅,而他用了一辈子去偿还,也用了一辈子去抗争,在一次次跌倒中又踉踉跄跄地爬起来。好几次读着书里的情节,看得揪心落泪。感慨着福贵顽强的意志力,当身边的人一个个离他而去,到最后陪在他身边的只有一头老黄牛。读到这里,仿佛能看到黑黝黝的肌肤下凸起的脊梁骨,老人蹒跚牵着那头老黄牛,嘴里唱着小曲,一步一步向前走着直到消失在黄昏的尽头。 “养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后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这句话在书里出现了好几次,我总在想这句话是不是福贵在漫长的痛苦岁月里得以生存下去的信念。在我看来,福贵的后半生很悲惨,也许主人公自己不这么认为,他就像西西弗斯,与命运做着无畏的抗争,被锤了又锤,爬起来又继续抗争着。看似悲剧,却充满了英雄主义。 “真正的英雄主义是看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后依旧热爱生活”,福贵最后还是跟自己的命运和解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这本书的最后一节写到“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就像《红楼梦》里写道“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生命尽头,我两手空空,谁都两手空空。可是我们不能因为生命的尽头是空空而否定它的意义,生命的过程,也就单单指“活着”这件事,本身就充满意义。 看似在读福贵,实则在读自己。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阅读。通过阅读,我们在文字所建立的结构世界中,经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人生的苦恼忧愁、人生的欣喜愉悦,我们在文字里实现了不一样的生命体验,而在这种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了众生相。我们看到了绝大部分的人,绝大部分的普通人为了好好地生存下去就用了好大的力气,这是生命力的体现,我想歌颂这样子的人生——很苦很累但依旧好好活下去的人生,不被轻易打倒、不被大风吹倒的人生。 当然,我们也在阅读这个过程中认识到我们自己本来的面目,我们也清晰地感受到生命它真实的面目,也只有在这样的过程中,我们会更加热爱我们的生活,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去拥抱我们所期待的期待。 去过好我们这只有一次的一生。 |